佛山:光伏组件最高点间隔铺设平面的高度不得高于28米
日前,广东佛山顺德区顺德区开展和变革局关于寻求《顺德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办理暂行办法(第2次寻求定见稿)》定见的布告。
文件清晰,本办法所指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是指在用户地点场所或邻近建造运转,以用户侧自发自用为主、剩余电量上网且在配电网体系平衡调理为特征的光伏发电设备。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居民和非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两类进行分类办理。居民分布光伏发电项目是居民个人运用自有住所修建物房顶、外立面等建造的光伏项目,其他为非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文件指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造选用的光伏支架要选用防腐防锈原料,原料契合《太阳能光伏体系支架通用技能要求JG/T490-2016》,光伏支架风力荷载与重力荷载等级契合国家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规范(GB50205-2020),光伏组件最高点间隔铺设平面的高度不得高于2.8米,具有楼梯间的居民楼项目光伏组件不高于楼梯间屋面1米(最高点不高于顶屋屋面4米),而且四面均不得围蔽构成修建运用空间。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笔直投影不该打破修建物房顶规模。
顺德区开展和变革局关于寻求《顺德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办理暂行办法(第2次寻求定见稿)》定见的布告
为做好光伏项目办理工作,我局起草了《顺德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办理暂行办法(寻求定见稿)》,依据第一次寻求定见状况进行了修正,现再次寻求社会公众定见,布告期为2022年12月19日至2022年12月28日。如有定见或主张,请在布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反应至我局,所提定见或主张应包括详细表述、理由、定见人名字或定见单位名称、联系方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