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生物医药产业关系国计民生,是保障百姓身体健康、创造高品质生活的现实需求。全力发展生物医药产业对促进人民健康、促进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和推动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具备极其重大意义。为推动我市生物医药产业全方面提升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和发展质量,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快全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紧紧围绕“鼓励创新”“推动高水平发展”两条主线,以“增加优质品种、提升制造能力、补齐平台短板、优化产业布局”为抓手做强做优全市生物医药产业。加快国际化步伐热情参加全球生物医药产业分工,通过融合发展、协同发展,全方面提升人才和研发水平。大力实施标准化和品牌化战略,培育生物医药产业新动能,全方面提升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水平。
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既要鼓励企业热情参加国内外市场分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有名的公司和拳头产品;又要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完善专项扶持政策,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优化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环境。
坚持创新驱动与产业转化相结合。既要坚定不移加大研发投入,完善创新服务的平台和体系,推动原始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提高产业自主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又要加强引导,推动国内外医药研发成果优先在重庆产业化,让科技转化成为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坚持做大存量与引进增量相结合。既要立足现有产业基础,通过市场拓展、技改扩能和产品二次深度开发,盘活资产存量;又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一批带动力强的重点项目和拳头产品,推动产业快速上规模。
坚持抓大与扶小相结合。既要鼓励优势资源向优势企业集聚,加快资源整合步伐,培育带动力强、在全国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有突出贡献的公司,形成集聚效应;又要加大中小企业服务力度,培育一批“专精特新”高成长型小巨人企业,抢占行业发展制高点。
(一)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不断的提高。企业创新研发投入占出售的收益比重提高到3%以上,全市新药证书和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年均取得量超过15件。
(二)产业规模不断壮大。培育产值百亿级企业3家、50亿级企业5家、10亿级企业10家,培育行业独角兽企业3家和一大批“瞪羚”及单项冠军企业,到2022年实现生物医药工业总产值1300亿元。
(三)产业布局一直在优化。建成1个国家级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区和若干生物医药特色产业园区。
(四)产业配套逐渐完备。建成一批符合GLP(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CP(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标准的产业支撑平台,以及具备国内影响力的覆盖生物医药全领域的CRO(合同研究外包组织)平台和CMO(合同加工外包组织)平台。
新型疫苗。支持企业未来的发展多联多价疫苗、基因工程疫苗、病毒载体疫苗、核酸疫苗等新型疫苗。全力发展针对肿瘤、免疫系统疾病、感染性疾病的治疗性疫苗。
抗体药物。支持企业围绕最新治疗靶点,发展针对肿瘤、免疫系统疾病、心血管疾病和感染性疾病的抗体药物,搭建抗体偶联药物、双功能抗体等新型抗体技术平台。支持企业建立抗体药物CMO平台。
干细胞和免疫细胞等细胞治疗产品、血液制品、溶瘤病毒、重组蛋白药物基因治疗药物。重点发展CAR—T(表达嵌合抗原受体的T细胞)、TCR—T(表达转基因T细胞受体的T细胞)等基因重组T细胞治疗药物,以及间充质干细胞、神经干细胞、造血干细胞等细胞生物制品。发展高的附加价值血浆成份、细胞因子等新型血液制品。
高端医学影像。重点研发核磁共振成像、动态光学成像等高端新型影像技术,积极推动彩超、CT(计算机X线断层扫描)等高端医疗设施及其配套关键零部件研发和产业化。
体外诊断试剂。重点推动高特异性免疫诊断、分子诊断、微生物检测、维生素检测、血液细胞形态检测等技术持续发展,支持肿瘤、遗传疾病及罕见病等体外快速准确诊断筛查。
医用生物材料及植(介)入产品。重点支持生物医用人工器官替代与修复和植(介)入物关键技术及材料研究,积极推动人工器官、体外循环系统、生物支架材料、组织工程产品、纳米材料等研发与产业化。
智能医疗器械。重点发展医疗机器人,心血管系统状态监测设备,血糖、血脂等生理生化指标的无(微)创检验测试产品,可穿戴、便携式等智能医疗辅助器具产品。
化学原料药及辅料。加快推广化学原料药绿色制备和清洁生产,做大特色原料药及辅料,促进企业技术升级的同时,鼓励企业积极承接原料药及辅料转移,推动原料药及辅料集约化生产;支持企业申请国际注册,大力开拓国际市场,推进产能对外合作,实施开放型大步发展。
化学创新药。支持企业组织化学创新药的研发,对接国内外优质科技资源,搭建产学研医合作平台,重点围绕肿瘤、心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精神神经系统疾病、感染性疾病等重点领域,合作或引进高水平在研项目,开发新靶点和新作用机制的新药。
化学仿制药。支持企业建立高端制剂关键技术平台,支持企业提前布局开发专利即将到期的化学药大品种,争取实现仿制药在国内首批上市。加快开展仿制药质量疗效一致性评价,实现一批重点品种在国内同品种中率先通过评价,抢得市场先机。
中药新药。支持企业围绕心脑血管疾病、自身免疫性疾病、妇儿科疾病等中医治疗优势病种,开发疗效确切、临床价值高的中药新药。
中药品牌药。支持企业遴选临床疗效明确、品牌基础好的中药品种进行二次开发,运用现代科技深入挖掘产品临床价值,进一步明确临床适应范围,提供充足的临床证据,为产品开拓市场打好基础。
中药配方颗粒及经典名方产品。积极地推进中药配方颗粒研发及生产,鼓励企业制定中药配方颗粒的标准与质量管理规范。针对已出台的中药经典名方目录,支持企业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结合自己优势,加快开展有关产品的开发和产业化。
(一)加大研发创新力度,夯实创新发展基础。加强创新产品引育,不断向产业链高端延伸。加强与国内外专业优势显著的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医疗机构的合作,通过联合科研、成果孵化、市场合作等方式,形成“研发国际化、生产集约化、市场全球化”的良好态势。鼓励围绕重庆医科大学等高校和研究机构建设生物医药创新生态圈。加强科技成果转化,打造高水平创新孵化中心。鼓励建设公共技术平台、成果孵化和临床试验共享服务平台,支持企业和科研机构建设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研发技术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突出“高精尖缺”导向,加强新型测序、医疗AI、生物大数据、脑科学和AI、基因编辑等前沿技术突破及颠覆性创新技术培育,提升重庆生物医药技术前沿领域原创水平。
(二)推动产业链关键平台建设,打造产业新生态。带领企业与科研机构、医疗机构合作,构建贯通药物筛选、临床试验、药物评价、中试放大、委托生产等产业诸多环节的药物产业化体系。支持建设符合GLP、GCP等标准的公共服务平台和临床样本库等基础研究平台,建成国家级产业和企业技术创新平台15个、独立法人临床前研究机构20个、细胞治疗技术应用示范中心3个,以及CRO、CMO等第三方服务机构10个。支持转化医学研究,采取医疗机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共建模式,试点建设独立的临床试验医院或医学转化平台,以社会公共需求出发,组织并且开展医疗技术探讨研究与转化、临床研究与服务、产品上市后临床再评价等活动,积极探索可持续的运行机制。
(三)以AI和大数据为支撑,探索产业高质量发展新模式。引领发展以“精准化、数字化、智能化、一体化”为方向的新型医疗健康服务模式,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技术在医疗影像分析、综合数据分析、多学科融合等领域的应用,着力打造科学技术创新平台、公共服务云平台等支撑平台,构建全链条、竞争力强的产业科技支撑体系。推动传统生产平台智能化改造,提升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所带来的成本,激活传统产业市场竞争力,到2022年70%的规模以上生物医药企业迈入数字化制造阶段。
(四)建设国家级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区。按照链式整合、集群带动、协同发展的原则,鼓励有条件的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打造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区。原则上市、区县两级政策向集聚区倾斜,通过完善核心区域及配套布局,突出特色产业,配置优质的金融配套体系,积极引进各类研发和生产公共服务平台,构建完整的产业生态链;建立完善的组织和政策保障,搭建专业化招商团队,招引全球优质人才资源,打造生物医药人才高地。用3—5年时间,建成国家级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区。
(五)夯实人才基础。实施更具竞争优势的人才引育政策,为生物医药产业设立人才专项政策和资金用于领军型人才、团队创新创业奖励,支持在渝生物医药企业享受我市人才支持政策,研发平台享受的政策支持可用于人才引进。健全更具吸引力的人才激励制度,鼓励创新人才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引进人才的子女入学、医疗保障等问题,所在区县政府给予统筹协调。打造更加完备的人才教育培训发展平台。引导我市科研院校扩大生物医药类本科与职业技术人才教育培训规模。采用“嵌入式”人才培养模式,通过校企共建开放式实验室,将人才学历教育“嵌入”产业第一线。
(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紧盯有突出贡献的公司,围绕跨国企业、央企和国内细致划分领域排名前十的企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形成带动效应。加强重点品种招引,对创新药、高端仿制药等产品,通过“集中加工、带量生产、带量采购”等方式,探索定点生产模式。充分的利用市内各类资源,广泛开展以商招商、资本招商、平台招商、人才招商、大数据招商及园区联动招商,做大产业增量。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重庆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召集人,市经济信息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委、市科技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药监局、重庆药品交易所公司等部门和单位为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经济信息委,主要负责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调研规划和政策草拟、各集聚区政策落实情况督查考核、经济运行调控、资源要素组织保障、招商引资组织、重点品种和重点企业培育、国家和全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落地实施等工作。
(二)加大政策支持。出台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专项政策。强化创新驱动,对新产品研发、产业转化分阶段给予奖补。完善配套平台,支持研发服务、创新平台和高端生产能力建设。大力拓展市场,鼓励创新产品应用,鼓励企业积极拓展海内外市场。加强金融保障,发挥政府引导互助基金作用,鼓励私募创新和股权互助基金加大对本地生物医药产业的投资力度。创新银行融资模式,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三)优化政府服务。各区县政府要充分借鉴国内外发展经验,勇于探索,积极尝试,一直在优化政务服务。市级各部门要形成合力,大力推动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市药监局要逐步深化药审改革,开辟“绿色窗口”,指导企业加快审评审批。市医保局要以强化“三医联动”为抓手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依照国家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推动可以单独收费的医用耗材、医疗器械等使用费列入我市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将用本地原始创新产品的诊疗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市卫生健康委要推动医疗机构成果产业化,积极支持“区域细胞制备中心”等前沿产业平台建设。重庆海关要优化措施,对常年开展进出口业务的生物医药相关单位提供通关便利。各区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要对重点项目的建设进度、质量、效果等实施定期跟踪服务,确保重点项目建设取得预期效果。
(四)强化集聚区政策保障。市级有关部门要对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区给予政策倾斜和引领,实施更有效的激发鼓励措施,支持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区创新发展。构建产业高质量发展土地保障机制,按照先存量后增量的原则多渠道保障用地指标,对市级重点生物医药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加快用地审批。对集聚区内特别重点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的原则保障用地;对集聚区新建项目所需能源消耗和环境容量指标予以优先保障;加强集聚区内企业环境评价和安全评价指导,加快环评、安评、消防等项目审批。对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区内的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情况加强跟踪督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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