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娄底:到25年风光装机24GW+打造国家级大型光伏基地
近日,湖南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支持新能源产业高水平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全市总体目标:重点谋划实施好风电、光伏、化学储能、抽水蓄能等项目,实现多能互补协同发展,将娄底市打造成全省重要的新能源基地。到2025年,全市新能源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明显提升,新能源发电总装机达到240万千瓦以上,其中光伏装机180万千瓦,风电装机60万千瓦
重点发展集中式光伏、风电。按照“有效利用、环境保护、合理地布局、有序开发”的思路,对全市光伏、风电资源尽数摸底,坚持以资源定规划、以规划定项目。利用“重金属污染区、石漠化区、采矿塌陷区”三大生态治理区域,采用“光伏开发+生态治理+储能”方式,全力推进娄底生态治理光伏项目建设,在2023年前并网100万千瓦,打造国家级大型光伏基地。到2025年,全市集中式光伏发电装机超过150万千瓦;加快存量风电项目建设,审慎布局新建风电项目,到2025年,全市风电装机超过60万千瓦。
因地制宜发展分布式光伏。鼓励城镇居民在自有产权住宅屋顶安装分布式光伏。倡导光伏建筑融合发展理念,支持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新建公共建筑安装分布式光伏,在新建的交通枢纽、会展中心、文体场馆、CBD中央商务区、工业园区等开展光伏建筑一体化项目示范。鼓励建设绿色用能产业园区和企业,发展工业绿色微电网,支持在自有场所开发利用清洁低碳能源,建设自发自用分布式新能源和智慧能源系统。快速推进双峰、涟源整县(市)屋顶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形成易复制、可推广的娄底经验。到2025年,全市分布式光伏并网装机达到30万千瓦以上。
加快储能项目建设。积极谋划布局抽水蓄能电站。加快抽水蓄能电站选址论证工作,争取将成熟项目调整纳入国家中长期规划“十四五”重点建设项目库。推动电源侧、电网侧、用户侧储能产业协同发展。风电、光伏集中式发电项目分别按照不低于装机容量15%、5%标准配建或租赁储能设施,配套储能设施按照连续充电时间不低于2小时标准与发电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运。将企业承诺配建储能电站容量纳入政府选择新能源项目开发投资主体的考虑因素。
推动分布式电力就地消纳。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应满足国家相关行业规定要求,实现可观可测可控可调的目标,确保电网安全运作。对于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地区,开发企业项目启动前编制整体消纳方案,明确建设规模和开发时序。鼓励分布式光伏自发自用,或在微电网内就地消纳。逐步完善分布式光伏功率采集、远程控制技术措施,在电网调峰能力不够弃风弃光时,分布式光伏(户用分布式除外)上网部分与集中式场站同等承担弃电义务。鼓励自身消纳困难的分布式光伏配置储能设施。
不断改造提升电网结构。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慢慢地加强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为新能源并网、消纳提供坚强保障,适应多元化负荷接入需求。开展我市500千伏第二外送通道接入湘东电网前瞻性研究,快速推进220千伏主网架布局,实现地区全覆盖;加快区域内城网和农网改造力度,实现扩容、提质。到2025年,实现配电自动化覆盖率达到90%,新能源重点布局区域内110千伏电网全覆盖,全面满足供电需求,基本建成现代坚强智能电网。
积极发展新能源配套产业。充分的发挥我市新材料产业优势,依托我市新能源电池企业,加大补链、强链、延链力度,重点培育锂离子等先进电池技术,发展电动工具、电动汽车用大功率动力电池、超级电容器、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等产品,引入光伏风电装备整机制造企业,构建涵盖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生物质发电、智能电网等多元电力供给装备的研发制造体系,引导新材料与新能源形成有效链接,协同发展。